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
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,婚外的同居如今在法律上还是不被认可的,这样的同居是可以当做离婚的证据的,我们需要清楚的认知,下面为大家分享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。
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1
1、电子邮件、聊天记录。
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、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,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。
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,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,让它们互相印证。
2、保证书或悔过书
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,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“决不再犯”的决心。
3、照片
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。
4、录像
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,如果是偷拍,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,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、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。
法律依据: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:
(1)当事人的陈述;
(2)书证;
(3)物证;
(4)视听资料;
(5)电子数据;
(6)证人证言;
(7)鉴定意见;
(8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2
对方与她人同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对方与他她人同居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该收集的.证据包括两人同居的照片、聊天记录、证人证言等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。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
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婚内出轨怎么收集证据
1、捉奸时尽可能邀伴同行
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,尽可能邀请两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,这样即能尽量争取更多的人证。同时尽可能用照相、录音、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,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
2、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
抓奸并不一定要抓到现场,可以尽可能收集其他间接证据,如:QQ或微信聊天记录、电话记录、短信内容、电子或纸质书信、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、一起旅游的合影、租房合同、物业和水电费凭据、开房记录、票据、视听资料、证人证言、互赠礼物、村(居)委会、派出所的证明等等。
3、对易消失、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、固定
有些证据可能是稍纵即逝的,比如通奸现场等无法再现的场景,可以通过请求公权介入做笔录的方式固定,这样,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,那也不受影响。
4、监听监视须谨慎
一些当事人为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证据,通过不正当途径采购、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,而我国法律对这些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,稍有不慎则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,最终将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处罚。
5、适当借助公权
当事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,既可能引发侵权责任,也会导致证明力低下等。因此,建议适当借助公权介入。
婚内与别人同居怎么找证据3
一、如何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
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,或者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,而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生活。仅仅是偶尔出轨、婚外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或同居,偶尔出轨意外生育子女一般也不构成重婚或同居。所以要证明重婚或同居行为,证据要形成证据链并要达到确实充分的地步。现实中,证明一方重婚、同居是比较困难的,一般可以提供以下证据:
1、如果一方另行办理结婚登记的,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民政局的结婚登记资料;
2、没有结婚登记,举办过结婚仪式的,可以向村委会、居委会、左邻右舍、同事朋友调查了解情况,并请他们出具证明;
3、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,如当事人同居生活,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、陪侍,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,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,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。
4、周围群众、当事人亲戚、朋友、邻居的证言,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或共同生活。
5、双方在外共同租房的,可以向房东、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,并取得他们的证明;
6、以上证据可以再结合一方的悔过书、保证书、录音、双方往来的聊天记录,报警记录等进行综合举证。
二、法律规定
《民法典》(2021.1.1生效)
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【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】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【婚姻无效的情形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一)重婚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【离婚损害赔偿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
不管是重婚行为还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,这都属于《民法典》中明确规定了的法定的过错情形,要是夫妻因此离婚的话,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,但实际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,对方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才行。